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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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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风考风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考试质量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121日~20141231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考风考纪教育

加大对学生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宣传教育的力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各项考试规则,使考生进一步认识考试的严肃性、违纪的危害性;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传播媒体进行考风考纪教育;通过组织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教育考生自尊、自重、自爱,自觉抵制考试舞弊,努力营造“遵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氛围。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如下:

1.宣传统战部、教务处

联合开展“诚信学习,诚实考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校园网开辟专栏,出一期校报专刊,内容有考试纪律、学生考试违纪的危害性等;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诚信学习,诚实考试”的标语,营造良好的氛围。

2.教务处

编印有关学习资料;设立考风考纪投诉邮箱(pxgzkfkj@163.com),用于广大师生监督考风考纪。

3.学工处、团委、各系、部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萍乡学院考场规则》(见附件一)、《萍乡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见附件二)。

2)组织2014级学生签订“萍乡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三)。所签原件存系、部,活动结束后由学工处、团委、教务处检查,公布结果。

3)每个班级要围绕“诚信学习,诚实考试”的主题,举办多种形式的班会,班会记录留存系部备查。

(二)开展监考、命题、阅卷工作纪律教育

进一步建立健全命题、监考、阅卷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严明纪律;在教师中开展监考、命题、阅卷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命题、监考、阅卷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测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对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教风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如下:

1.教务处

1)进一步健全巡考、主考、副主考制度,建立学校领导巡考、主考,系、部门负责人副主考的制度;处理或提请处理对学生违纪放任不管的、隐匿不报的监考教师;通报擅自请人代替监考的老师。

2)督促各系(部)开展监考、命题、阅卷工作纪律教育。

3)进一步建立健全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评估制度,对试卷未达到命题质量要求的系(部)与教师进行通报。

4)进一步健全试卷保密责任制,对考前泄题的教师和有关人员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并追究其责任。

5)建立监考应急机制(如设立应急考场和应急值班电话、预备监考人员等),以处理监考人员迟到、缺席和甲流感等突发事件;建立考风考纪责任追究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监考奖惩制度。

2.各系(部)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萍乡学院监考人员守则》(见附件四)、《萍乡学院关于整顿考试纪律、完善考试制度的意见(修订)》(见附件五)、《萍乡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六)、《萍乡学院关于对教学事故等级的判定及处理办法(节选)》(见附件七)。

    (2)明确每位教师都有参加监考的义务和职责,督促教师按时、尽责监考。
   (3)把好命题关,建立命题人、审题人、系副主任层层把关责任制,确保试卷质量。

  (4)进一步严肃试卷的保密纪律,凡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职责,严禁教师以考前串讲、圈定复习范围等形式泄露考题。

 (5)组织好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督促教师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三、活动的组织

为切实抓好“考试质量月”的各项教育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及督查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郭伟

成 员: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宣传统战部、各系(部)负责人。

各系(部)党政应密切配合,由系(部)主任具体负责, 切实把“考试质量月”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宣传统战部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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