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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于第10周举行课程期中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所有修课学生
二、考试(考核)形式
理论课程原则上要求采用闭卷形式,其他课程考试形式由开课二级学院和任课教师商定。
三、考试(考核)时间与安排
考试时间为第10周(2015年11月2日至6日),具体事宜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教务处负责试卷印制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课程应统一考试(考核)范围,同一课程同一试卷必须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核)。
2.各课程应提前联系试卷印制并注明考试(考核)时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班主任和辅导员要督促学生应认真复习,按时参考,不得缺考和办理缓考。
4.学生必须按考试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考试,诚信应考,杜绝舞弊。
萍乡学院教务处
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