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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16

为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于1113日召开了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暨申报辅导大会。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会议要求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力争我校2019年的申报数达到75项以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由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未下达,申请人可参照《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按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待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后再作调整、修改。

 

二、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2018

1113-1120

各二级学院召开申报动员会,确定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名单。

1120日前报送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1121日—1130

各二级学院进行选题论证、凝练题目。

1130日前将题目及1000字以内的选题依据报送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121日—1230

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人员撰写申报书。

各二级学院

2019

11日—110

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申报书作初步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申报交流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汇报的基础上,对申报书进行评议,提出修改建议。

各二级学院

111日—125

申报人自查、修改申报书。

项目申报人

126日—130

各二级学院召开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论证会。各学院最少外请3位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与会。

各二级学院

21日—210

申报人根据校外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项目申报人

211日—213

各二级学院收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214日—216

科研处按学科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论证。

科研处

216

科研处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各学院。

科研处

217日—225

各二级学院将推荐结果反馈给项目申报人,并督促申报人根据专家建议与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

各二级学院

科研处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布的申报指南及时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并收取最终版申报材料上报。

三、申报要求

1.我校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组织申报,鼓励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积极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被限项除外)必须申报。

2.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开展动员、辅导工作。学院要成立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专家指导组,有针对性地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申报质量。

请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课题指南一般于11月底或12月上旬发布;未发布前,请按照2018年课题指南和申报格式进行填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http://www.nsfc.gov.cn/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http://www.npopss-c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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